英國一名30歲男子約翰貝爾 (John Bell),被控訴數項性侵兒童罪刑。報導指出,他性侵了一名6歲男童,且在性侵過程中,還要男童「痛的話就咬枕頭」不要發生聲音;更可惡的是,他在盯上受害者前,早已知道男童曾被另一名戀童癖性侵。
他利用糖果、免費坐摩托車兜風等方式,在路上誘拐兒童,甚至在事後威脅他們不准說出去。據悉,該名受害男童父母感情不睦,和父親斷了聯繫、母親長期疏忽,他在法庭上作證時,形容自己事後「嚇壞了」,且心理受到嚴重創傷,出現創傷後壓力症,他不想和其他孩子玩、也會破壞、扯下自己的衣服。
紐卡斯爾皇座法庭 (Newcastle Crown Court) 依男子6項罪刑,判處17年有期徒刑。法官愛德華 (Edward Bindloss ) 表示,「你為了自己的性滿足,誘拐他,毀了他。」、「而且你知道他曾經被別的戀童癖男子性侵過,你卻持續性侵他,即使知道他受過傷。」、「這是讓你罪刑更重的關鍵之一,因為你的雙手而導致他產生心理創傷,這個創傷很可能是一輩子。」
法官評估他有高再犯風險,必須登記為性罪犯,且接受「性傷害防制令」(SHPO,Sexual Harm Prevention Order),終身不得在無監護人情況下,接近16歲以下孩童。
來源:Metro|DailyMail
TEEPR小編:真的很可惡,為了逞一時私慾,導致別人一輩子活在痛苦中…..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