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兩情相悅還是性侵?高雄一位黃姓女子在網路上認識了13歲的少女,兩人前後以手指發生了12次關係,一直到今年2月,黃女到少女家被追問後才坦承,「我們有發生關係!」
黃女從2016年開始透過網路遊戲認識了13歲的少女,當時得知對方只有13歲還是認為「真愛無懼」的開始互動頻繁、交往。甚至還在少女家發生關係,被少女的老爸逮個正著。被老爸發現之後,原本的你情我願也變成了「性侵」。
ETNEWS,示意圖
黃女坦承自己的確和少女發生關係,少女也跟法官求情「不希望她被處法」,最後合議庭判黃女依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共12罪判1年8個月,合併執行2年;緩刑5年、義務勞服240小時,可再上訴。
來源:聯合報
TEEPR小編:是有點難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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