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當時41歲的黃姓水電工爬進民宅行竊,當時屋內只有一位20歲年輕人妻跟10月大的嬰兒,黃嫌持刀威脅要對嬰兒不利,不但搶了5200現金和金飾,還逼人妻幫自己口愛到高潮。事後黃嫌留下搶來的2千元和部分金飾後離去,17年都未落網,檢警不放棄追查,最後靠著當年一滴精液比對出黃嫌身分,宣告破案。
事情發生在2000年12月間,當時黃男開車行經一處未完工工地,闖入一處民宅,見到屋內只有一位年輕貌美的人妻和嬰兒心生歹念,持刀威嚇「不配合,就要嬰兒死」,搶走女屋主5200元現金及一批金飾。搶劫後黃嫌又心生色心,逼迫女屋主幫他口愛到射,還說「你用嘴巴幫我用總可以吧!我不相信你沒幫你先生用過」、「你要小孩性命,還是要幫我用?」最後黃嫌用衛生紙擦拭滴在地板的精液,卻漏了1滴,成為警方重要線索。
警方用採集到的1滴精液及衛生紙展開追查,但經過17年來卻一無所獲,女屋主也罹患重度憂鬱症,甚至3次輕生獲救,心理陰影揮之不去。而警方在去年8月逮到竊盜的黃男行竊被逮,比對唾液樣本後發現他竟然涉及17年前的性侵懸案,這才找到當年的兇手,黃嫌也坦承犯案,雲林地檢署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嫌將黃男起訴,並向法院求處重刑。
雲林地院認為被告有竊盜、損毀等多項前科,除了搶劫女屋主還威脅口愛,導致被害人長年陰霾,但念在他犯案時有歸還部分搶劫財物,加上多年後坦承犯行,尚有良知,因此判刑13年,黃嫌不服判決上訴,但台南高分院認為強盜罪和強制性交者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因此判刑13年並不會太重,因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參考資料:ETtoday新聞雲
TEEPR只想睡到自然醒編:幸好破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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