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5歲老翁與前妻生了3名女兒,但離婚後他不只把二女兒賣去當雛妓,還性侵小女兒!2014年1月,他因老年失能與健康因素被社會局送到養老院安置,一共累積41萬元的費用但付不出來,竟打算向女兒們索討!
示意圖,非當事人
《聯合報》報導,羅姓老翁的大女兒說自從媽媽改嫁後就一直跟著她,40多年來從沒和爸爸聯絡,也沒再見過面,也不曉得對方流浪到哪。
二女兒則表示,爸媽離婚後從一開始跟著爸爸生活,到後來被他賣去做雛妓3年多,所賺來的皮肉錢全部都被爸爸拿去賭博飲酒花掉了,而小女兒則指控小時候曾被爸爸性侵2、3次,當時因年紀小不曉得爸爸在做什麼,後來被媽媽接去同住,再也沒見過爸爸。
對此,羅性男子代理人在法庭上對3名女兒提出抗辯均不爭執,可見承認在女兒們年幼時確實沒盡到照顧與負擔扶養費的責任。法院認為,羅男在女兒成長過程從來不聞不問,現在還向小孩討取扶養費實在有失公平,駁回其訴求。
有人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這樣的父母真的配當父母嗎…..
參考資料: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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