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0多歲黃姓男子是一名女子的直屬學長,在大學時期,兩人一直處於曖昧狀態,直到女子交男友後仍未改變。他們每一次見面都總會發生性關係,可是黃男覺得這樣並不好,想要斬斷孽緣。
示意圖,下同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去年9月黃男跟同事外出,女子知道後想要一起參加。他們唱完KTV後,黃男載她回住處,兩人還在女子住家附近公園牽手。要分開時,他們依依不捨地擁吻,還嗨到直接在頂樓的樓梯間愛愛。
可是事後,女子卻指控黃男強吻她,迫她到頂樓脫衣,想要性侵她。她稱自己當時一直用手護著小妹妹,讓黃男無法進入,最後只好強迫她口愛愛。女子還指控黃男在2016年7月借故送她回家,之後帶她到頂樓強暴,還拿出一份2015年的墮胎證明。黃男對此表示,兩人一共發生過5次性關係,但每一次都是兩情相悅的。
黃男說,學妹已經有男友,每一次兩人見面都是為了愛愛,他想要終結這段孽緣,於是在去年9月愛愛後跟對方說:「妳有更好的選擇、美好的將來,忘掉我吧」,結果對方卻很激動、無法接受,「為何每次發生關係就不要再見面」,最後黃男就被她提告了。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墮胎事證並不能證明女子的指控,而且如果黃男真的在2016年性侵他,她又為何會願意在一年後跟對方出遊並牽手散步,這明顯是不合理的,此外,女子在去年3、4月間「被性侵」後,還傳LINE給黃男,「乖,別再跟左右手玩了」、「你想要愛愛喔」、「你雞雞太小我沒興趣」、「有沒有練雞雞的機器」,甚至傳裸照給對方。最終由於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黃男性侵女子,將黃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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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Apple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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