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曾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而因為法律的存在,人類社會逐漸進步及穩定,但如果將法律套用在「動物」身上,又會呈現什麼樣的情況呢?其實,在中世紀的歐洲,動物們也是受到人類制定的法律規範的,不僅僅需要上法庭,還有專屬的辯護律師呢!
在1379年9月5日,法國修道院豢養的豬因為攻擊了一位名叫穆耶特 (Perrinot Muet) 的男子,而被法官宣判死刑,連在旁邊觀看的「豬共犯」也都要遭受法律的制裁。除了這件有名的法律案件外,在十五世纪的法國也有位叫崔森斯的律師,他以為「老鼠」辯護而聞名。當時,鼠疫正猖獗,許多老鼠都被控告「擅自集會、滋擾百姓」還有代表到法庭接受審判的老鼠出現。
有趣的是,崔維斯在辯護期間表示,老鼠也是本區的住戶、上帝的子民,應該要受到合理的審判。而也因為各種無法判定的原因,本案無期限休庭。
1474年,瑞士的也有過類似的法庭軼事,有一隻公雞因為「隨便生蛋」而遭到控訴,因為當時的人們認為,公雞下蛋是巫師或女巫的妖法,那顆蛋就是撒旦的化身。為了要處罰公雞及消除恐怖的雞蛋,放火將其燒死。但是到現在,公雞是否真的能產卵依舊是值得討論的生物學議題。
示意圖
除了以上例子,將動物推上法庭的案例還有相當多,連螞蟻都曾因為在民宅築巢而遭居民告「侵占建築」;蜜蜂因為螫死人而被控「殺人」,但是卻在控告之後發現整個蜜蜂窩人去樓空了。也許這些動物上法庭的故事會讓你覺得相當荒唐,也有人懷疑這些都是後來的人捏造的假歷史,但是人類的瘋狂想法本來就沒有極限,又有誰能說這些事情是不可能的呢?
中世紀的歐洲真的是走在潮流尖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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