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对每个人来说虽然意义不一样,但是在法律上若要正式登记为夫妻,可是件慎重的事情,因为这有关于自己在法律上的权益,以及财产等等,不过今天若因为感情不佳最后选择和另一半离婚,却发现当初跟自己结婚的人根本不是眼前的这个人,这又是什么状况呢?
据陆媒报导,1984年出生的周小姐是个中国女生,在19岁的时候为了想要跟老公结婚但是因为年龄还不到法定成年,所以还为此改了出生年份,因为是假的资料所以当时为了和先生登记结婚时还找了姑丈一起前往登记。而婚姻长达15年的周小姐却因为后来和老公相处不好,所以决定要离婚,不过这才发现结婚证书上的人,根本不是自己先生。
2016年时想和先生离婚,不过前往民政局办手续时,民政局却告诉周小姐跟先生并没有婚姻关系,而周小姐拿着自己的结婚证书仔细看了之后才发现,证书上和自己登记结婚的人叫做张团结,是老公的亲哥哥,但是证书上的照片明明就是自己先生,这登记过程到底出了什么事?因为大伯也结婚了,若登记结婚的人真的是大伯,那这样不就是重婚罪吗?
可是当地的记者也因为此事访问了周小姐的公公,对方却说周小姐是个嫌贫爱富的女人,在其他聚会中认识了别的男人心思就离开这个家了,还卷走家中30几万(约130万新台币),也说不知道为甚么结婚证书上会出现这种状况。
后来周小姐只好走法律途径寻求答案,起诉民政局和大伯,但是官司打了5年之久都没有个结果,法院后来认为这案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所以不会支持周小姐的立场,而这个事件处理律师也认为如果是登记错误的话根本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现在周小姐的事情依然卡在一个罗生门的状态。
TEEPR信义小辣椒:怎么会这么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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