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最綠!她忍了15年終於受夠 想離婚時卻尷尬到宇宙…「老公其實是大伯」

結婚對每個人來說雖然意義不一樣,但是在法律上若要正式登記為夫妻,可是件慎重的事情,因為這有關於自己在法律上的權益,以及財產等等,不過今天若因為感情不佳最後選擇和另一半離婚,卻發現當初跟自己結婚的人根本不是眼前的這個人,這又是什麼狀況呢? 廣告1  

December 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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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報導
綜合報導
編譯
特稿

結婚對每個人來說雖然意義不一樣,但是在法律上若要正式登記為夫妻,可是件慎重的事情,因為這有關於自己在法律上的權益,以及財產等等,不過今天若因為感情不佳最後選擇和另一半離婚,卻發現當初跟自己結婚的人根本不是眼前的這個人,這又是什麼狀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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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陸媒報導,1984年出生的周小姐是個中國女生,在19歲的時候為了想要跟老公結婚但是因為年齡還不到法定成年,所以還為此改了出生年份,因為是假的資料所以當時為了和先生登記結婚時還找了姑丈一起前往登記。而婚姻長達15年的周小姐卻因為後來和老公相處不好,所以決定要離婚,不過這才發現結婚證書上的人,根本不是自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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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時想和先生離婚,不過前往民政局辦手續時,民政局卻告訴周小姐跟先生並沒有婚姻關係,而周小姐拿著自己的結婚證書仔細看了之後才發現,證書上和自己登記結婚的人叫做張團結,是老公的親哥哥,但是證書上的照片明明就是自己先生,這登記過程到底出了什麼事?因為大伯也結婚了,若登記結婚的人真的是大伯,那這樣不就是重婚罪嗎?

 

可是當地的記者也因為此事訪問了周小姐的公公,對方卻說周小姐是個嫌貧愛富的女人,在其他聚會中認識了別的男人心思就離開這個家了,還捲走家中30幾萬(約130萬新台幣),也說不知道為甚麼結婚證書上會出現這種狀況。

 

後來周小姐只好走法律途徑尋求答案,起訴民政局和大伯,但是官司打了5年之久都沒有個結果,法院後來認為這案件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所以不會支持周小姐的立場,而這個事件處理律師也認為如果是登記錯誤的話根本不存在訴訟時效問題,現在周小姐的事情依然卡在一個羅生門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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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環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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