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來自法國的安德烈不得不接受妻子變心愛上德國領事館醫生的心碎事實,儘管捨不得曾經幸福的家庭和兩個可愛的女兒,妻子以對方能提供女兒更為完善的資源和生活環境為由說服安德烈簽下了離婚協議,妻子則帶著兩名女兒離開了法國;1982年7月,當時14歲的大女兒卡琳在臥室被發現時已意外離開,得知消息的安德烈趕忙放下身邊的事情,匆匆忙忙趕到了德國。
卡琳被發現時大量嘔吐物堵住了她的氣管和肺部,且在右臂靜脈發現了三個注射器留下的針孔,對此身為醫生的繼父迪特則表示為了拯救瀕.死的卡琳而幫她注.射了強心劑和腎上腺素,然而卡琳的體內驗出了葡萄糖酸鈉鐵的藥劑殘留;葡萄糖酸鈉鐵通常用於治療貧血和慢性腎病,使用不當則會導致中.毒並造成昏厥性的休.克;迪特稱當時是為了治療貧血而注射該藥劑,但醫學相關知識指出,葡萄糖酸鐵鈉的中.毒反應時間與法醫鑑定的死.亡時間相差了8小時之久。
參加完女兒的葬禮後面對這種種的疑點,回到法國的安德烈決定獨自調查這一切,某天更聽到來自德國檢察官透露的消息表示卡琳有極大可能是被繼續注射藥物後性.侵致.死的,而後安德烈立即向德國法庭要求開棺重驗女兒死因,眾人卻驚訝的發現卡琳的生.殖器官不見了!強烈的直覺告訴安德烈這種種的一切都跟迪特脫離不了關係,在多次指控下卻沒人相信他,德國法院以證據不足而駁回、眾人認為他傷心過度、前妻則認為他是因為忌妒迪特。
隨後迪特向德國法庭反訴安德烈誹謗罪,德國法庭並判安德烈需支付50萬馬克罰金,拒絕支付的安德烈轉向法國法庭繼續自己的申訴,1995年,法國法庭推翻13年前的施檢報告並以「身體侵害導致意外死.亡」為罪名判迪特15年徒刑,拒絕引渡迪特的德國法庭向歐盟人權法院控訴法國法庭在當事人迪特不在場的情況下進行了非法判決,最後歐盟人權法院判法國法庭須賠償迪特10萬馬克。
然而雖然申訴屢屢碰壁,如此大的官司也讓近半個歐洲注意到此事,1997年,一名中年女性控訴迪特在她16歲時侵.犯了她,由於已無法取證,迪特被判緩刑兩年並被吊銷醫師執照;接著,越來越多曾被迪特染.指過的女子站出來發聲,隨著再次引渡迪特的要求遭到拒絕,安德烈雇了幫會人員綁.架時年74歲的迪特帶至法國,過程中迪特更被揍到顱骨骨.折,事後三名綁匪也承認除了錢之外他們也想教訓一下迪特。
不甘心的迪特再次向歐盟人權法院提出上訴,與上次不同的是,這次歐盟人權法院選擇觀望;隨著卡琳案件在法國法庭的重新審理,許多受害女性都站出來作證,其中一名成為了醫生的女子也確認當年迪特侵.犯自己的手段就是注射了葡萄糖酸鐵鈉。2012年該案件正式結案,迪特遭法國法庭判處15年徒刑且「不得引渡回德國服刑」,對此73歲的安德烈則語重心長的表達自己由衷的感激,「我的女兒今年44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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