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47歲!高雄爺孫戀「圖書館約會狂摸」姑姑撞見了

年紀相差超過2輪的戀情通常被稱為爺孫戀或嬤孫戀,年齡在情人眼裡雖然不是距離,但年紀太小可是會涉及犯罪的。2018年一對相差47歲的爺孫戀常偷跑出去約會,講電話時也會互稱對方「寶貝」。不過小女孩如今仍未成年,當時兩人約會的親密景象被女孩姑姑看見,氣到告上法院

May 1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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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相差超過2輪的戀情通常被稱為爺孫戀或嬤孫戀,年齡在情人眼裡雖然不是距離,但年紀太小可是會涉及犯罪的。2018年一對相差47歲的爺孫戀常偷跑出去約會,講電話時也會互稱對方「寶貝」。不過小女孩仍未成年,當時兩人約會的親暱景象被女孩姑姑看見,氣到告上法院。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春夜》。

 

法院判決書指出,A女年才13歲,60歲的已婚男子甲是A女阿嬤的朋友。A女的姑姑表示甲男在2018年7、8月時曾說要帶A女出去玩,結果兩人是到高雄市岡山圖書館約會。姑姑控告甲男在圖書館閱讀區以報紙當掩護偷親A女,因為A女年紀小不懂保護自己,甲男還藉機偷摸A女的上圍和重要部位。撞見這一幕的姑姑大喊姪女的名字,結果甲男就跑走了。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大力女子都奉順》。

 

甲男辯稱當時和A女坐在一起看報紙,但沒有做出踰矩行為。A女則表示當時甲男在看報紙;自己在滑手機,兩人雖有接吻過,但並不是在圖書館內,A女也表示兩人擁抱接吻及親//熱行為有經過她同意。法院調查兩人通話紀錄,發現兩人暱稱對方「寶貝」、「老婆」,甲男也曾說過「寶貝,我愛你好想你喔,你有想我齁」、「等到阿嬤沒有看見你,你就出來可以嗎」等曖昧詞語。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春夜》。

 

橋頭地方法院指出姑姑和A女的證詞不相符,甲男「行為雖有可議之處」,兩人的對話也僅顯示甲男以親暱稱呼滿足自己對愛情的幻想,但是不足以證明其在圖書館內趁機對A女進行猥//褻行為,因此判甲男無罪,本案於2022年3月底再上訴,不過判決內容依法尚不公開。你覺得一審判決合理嗎?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大力女子都奉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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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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