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小孩請家教,卻引狼入室,叫人情何以堪!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下同
根據判決書內容,事發在2019年,30多歲杜姓男子,想起在軍中服役時,有名20多歲的謝姓女子外語能力很不錯,所以將其聘請來家中,當起小孩的家教。沒多久,杜妻便發現兩人舉止怪異,時常待在地下室,於是暗中裝了針孔攝影機,竟在同年10月,拍到女方趴在桌上,男方從後方不斷撞擊、摸胸和親吻的畫面,即便雙方都有穿衣服,但畫面仍不得體。

杜妻秀出錄影帶後,謝女當場允諾賠償200萬,還開立本票做擔保,杜男則在本票背面簽名,作為連帶保證。不過,謝女事後卻反悔,不僅不願意賠償,還反告杜妻妨害祕密罪,為了免除牢獄之災,杜妻只好撤銷對謝女的告訴,但丈夫仍必須賠償200萬。

然而,杜男卻表示,自己與謝女都不是出於本人意願簽立本票,「是遭妻子及其親友脅迫」,且拍攝地點不是公共空間,該地為父親所有,指控杜女的行根本違法。再者,兩人感情不睦、長期分房,婚姻早已名存實亡,辯稱「和謝女無感情基礎,只是金錢對價關係,並未侵害配偶權」。

對此,法官也當庭勘驗錄影帶,認為杜男與謝女確實有發生性行為,雖然杜妻同意免除謝女的債務,杜男身為連帶保證人,依法同樣也獲得免除,但其的行為明顯侵害到杜女的配偶權。最終,法官決定,杜男應賠償妻子30萬,全案仍可上訴。

再看看另起與婚姻有關的訴訟,男方的下場同樣悽慘。

事發在2010年5月18日上午7點,家住在台中的小張 (化名) 送子女上學後,突然「性致勃勃」,想與正在睡覺的妻子小美 (化名) 發生關係。當時,小美已嚴正拒絕,但小張卻依然故我,除了撫摸對方外,還直接跨坐在小美身上……【更多內容請見下方延伸閱讀】

以後不敢請家教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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