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提出2條件」 網一看崩潰:不放生等過年?

結婚後的財產到底該怎麼劃分,才能讓雙方都滿意呢?

September 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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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

結婚後的財產到底該怎麼劃分,才能讓雙方都滿意呢?

示意圖,翻攝自《愛的迫降》

 

一名男網友在Dcard指出,朋友最近準備跟從研究所開始談戀愛的女友結婚,2人愛情長跑7年,朋友在婚前有買房,價值大約2千萬,花了近5年的積蓄,但女方卻要求「結婚必須過戶房產到她名下」,且每個月必須提供10萬生活費 (大約朋友一半月薪) ,並稱「不結婚就分手,但結婚要過戶房子」。原PO坦言,朋友感到很猶豫,畢竟2人愛情長跑很久,都已經邁入30,女方可能只是為了有保障,並詢問「大家怎麼想?」

翻攝自Dcard,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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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許多網友紛紛搖頭,直呼「女方太貪了吧!才30而已建議果斷放生」、「絕對絕對絕對不要過戶,而且憑什麼提供女方10萬生活費」、「才30歲,隨便找都比這個貪婪女好」、「還不放,等過年啊?」、「根本搶劫不帶刀」、「笑死!然後離婚就一場空,男人請懂得保護自己好嗎?免得被騙又說台灣女生全都台女」、「是包養嗎?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人,當有一天萬一你朋友落魄了,那女的絕對跑得比誰都快」、「一個月10萬都能包養兩個大學妹了!沒必要為了一個阿姨放棄一片森林」。若你是男方,會接受女友的要求嗎?還是果斷分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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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還沒結婚前就看清,也比結了婚後財產全倍騙光好!一名網友在臉書「匿名2公社」發文,劈頭就說「離婚前的準備!」原PO指出,每月月薪11萬、年薪超過百萬,老婆自去年就說「錢以後都給我管」,但今年銀行帳務異常,該扣的水電費沒扣成,發現錢都被她轉到自己的帳戶。

示意圖,翻攝自《製作人》

 

PO痛批,老婆更提出離婚,當初房子、車子都登記在她名下,現在連錢都被轉過去,原來以上都是老婆為了這刻做的準備……【更多內容請見下方延伸閱讀】

示意圖,翻攝自《工作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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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D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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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感情,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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