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神隐少女》中,主角千寻的爸妈偷吃神明的食物,结果被处罚变成猪。现实中偷吃东西不会被魔女汤婆婆下咒,而是会吃上官司。台北市士林区一名连锁超商的男店员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前后偷吃店内商品共15次,被店长逮到报警处理。
【错误行为,请勿模仿】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我的出走日记》。
根据起诉书,许姓超商店员于2021年7月6日到职上班,平时负责收银、补货和清洁等店内业务工作。不过许男工作约1年后,肚子饿了或渴了就会自行拿取架上的商品食用,偷夹茶叶蛋、微波义大利面、擅自拿香菸去抽、偷喝仓库里的矿泉水,还用咖啡机自己冲价值75元的饮品来喝。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18岁的瞬间》。
从2022年6月11日起许男累计偷吃偷喝15次,擅自取用的商品总价为1,057元,庄姓店长发现后报警抓人。调阅监视器和POS系统后,检方认定许男属接续犯论一罪,依业务侵占罪对其提起公诉。消息传出后,有网友认为情节不严重:「超商员工都很辛苦,提供员工基本食物与饮料就是刚刚好而已,成本也不用多少钱,只要员工记得纪录货物。就好像餐厅,每天下班都会煮一桌让员工食用,皇帝不差饿兵,不是吗」、「可能公司关系太差,通常这跟店长报备可以KEY报废的,一两份都是OK」。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通往异世界的便利店》。
另一派网友则坚持不以恶小而为之:「无论钱多少或辛不辛苦,没告知没经过同意就是偷窃或侵占」、「当日的鲜食报废就很多可以挑选了,为什么会想要拿商品跟库存来吃还不付钱啊」、「如果有告知、店长有说明可以吃,当然就ok!不然这样是『偷吃』。总盘会是店家莫明亏损,懂?」、「之前值大夜班偷拿威士忌来喝,好歹我也会在交班前结帐,你老兄连结帐都不结,你这辈子便利商店都免做了 (系统会纪录) 」。若你是老板,会让店员自取店内商品不结帐吗?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做工的人》。
有无经过允许是重点
讀者留言(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