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10月1日,以童軍繩勒斃前女友及其母親,2017年被判處死刑定讞,1月16日晚間伏法,據傳打了兩劑麻藥才昏過去,過程隨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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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CTWANT》報導,槍決黃麟凱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起死刑,成為民進黨政府挑中的執行死刑第3人,他是目前37名死囚中,符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歷審都判決死刑,最高法院5位法官經調查後,也達成「一致決」。此外,黃麟凱沒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法務部長鄭銘謙在1月16日簽署執行死刑命令。

按照習俗,死刑犯最後一餐,所方會準備雞腿或排骨便當,包括:豆干、滷蛋、高粱酒和香菸等,其中「滷蛋」象徵圓滿。黃麟凱被槍決前,傳心情沈重,只吃一隻雞腿、沒有喝酒,無留下任何遺言,只有一封疑似遺書的信,執法人員對其施打麻藥,但他沒有馬上昏迷,再施打第二次才昏迷,原本預計9點執行槍決,因此拖到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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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據北所外只聽到一聲槍響,黃麟凱應是被開一槍就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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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麟凱伏法後,法警按照慣例,在所內的地藏王菩薩小廟前點香祭拜、焚燒金紙,晚間10點39分多,遺體從「生死門」被運出北所,送往板橋殯儀館,將他一手帶大的黃母和其姊姊都並未現身,館方只能先送入冰櫃,待家屬認領,認領期間為自公告日起算25日,若無人現身,就會以「有主無名屍」的名義收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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