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某高中附設國中部一名15歲楊姓少年,2023年12月因阻止隔壁班的林姓女子進到教室,女方心生不滿,要求郭姓乾哥幫自己出氣,楊同學被對方用刀劃破喉嚨慘死。事後,法官一審判處郭男9年、林女8年,3月6日二審開庭,楊父在庭上竟被郭男怒瞪,內心相當崩潰。

根據《TVBS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報導,楊男父母3月7日在議員石一佑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楊父談及前一天開庭時,竟遭郭男當庭怒瞪的事,說到一半時,忍不住痛哭失聲,「我是被害人家屬,你憑什麼瞪我!」,並向大眾喊話「他們表示殺一個人只判8、9年,進入感化教育還可以再折減,等於不到3年就可回歸社會,還不會有刑事紀錄,誰能保證他們不會再犯?」

就連楊母也怒吼,「你們 (郭男) 家的環境不好,殺人就可以減刑,哪有這種事情?」氣得渾身發抖,想起無辜慘死的兒子,夫妻倆忍不住老淚縱橫。

楊父的聲明稿全文如下:
昨天的開庭主要是學校案發現場的師生,有看到驚悚的殺人現況後受到的驚嚇恐慌,夜不能寐造成日後長久的心理傷害,我們從法院端申請調閱學校的輔導紀錄,初步大概知道這些師生幾百小時的記錄從學校調閱出來,因個資法保護,法官會審酌可以讓我們看的方式,再來就是我們受害者的父母也因此受到的心理、生理一生不可磨滅的喪子之痛。
而一審法官完全無視此狀況,我們需去透過公正的第三方證明向法官申請做心理衡鑑,確定醫院才可以成為傷害證據,我們受害者在法庭上公開諸多事情才能成為新事證,兒子是新北資優生,國中班排名第二,國中五個學期47個嘉獎優秀的學生,卻沒有受到學校國家的保護,我們要強調的是一審法官一再縱容殺人之心如此強烈的兇手做出輕判,如此先例一開必然會造成學校社會之動盪不安,期望高院的法官能夠公正廉明,重判兩人3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如果輕判,他們出獄後誰能保證他們不會再犯,之前的少事法對這兩殺人犯之處遇都在保護他們,我們所看到的結果就是造成他們更加肆無忌憚,更表示需要帶刀感覺才安全的人,殺人就應該付出最重的代價,我們的社會沒辦法承接惡意凶殘殺人犯回歸社會!
近日新聞報導美國一名16歲因槍殺同學,法官希望以成年人的法來重罰他,因此我希望法官也能夠參照美國法官針對他當時殺人時的情況來審視加害者,而非事後的官方表現、官方就醫紀錄、家庭不張以及未成年等因素來衡量他們的刑期,未成年就可以因為一時氣憤就殺人,日後將有更多受害者出現,所以這些都不能當成參考依據。
傷心的楊爸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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