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懒得出门,都喜欢使用网购,而网购到货后,买家必须在4至7天内到店取货,不然商品就会被退回去,对于卖家来说,无非是一大困扰。然而,一名女网友就在Threads发文抱怨,明明取货期限就还没到,自己却被卖家威胁,感到十分气愤。

示意图,翻摄自pexels
原PO以「时间就还没有到⋯又不是没有要取货」为题发文,并晒出一张截图,从画面中可以看到,卖家传讯息说「到货不取的法律责任依照刑法第355条,意图损害他人,以诈术使本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上处份,致生财产上之损害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我司法务将在货物退回7日内提起诉讼,并申请将其纳入失信人员。」

翻摄自Threads,下同
对此,原PO十分无奈,直言「原本是明天要去取,看到你传的讯息瞬间不想取了真的,法律最好有这条规定。」

贴文曝光后,吸引3万多人按赞,钓出一堆遇到过类似事件的买家,大家纷纷开酸「取货一般都是7天内 ,你问他是不是活不到7天?、」、「支持你取货后秒退货,安心退是拿来这样用的」、「我上次遇到这种的我直接跟虾皮检举,过两天他整个卖场都消失了!供你参考」、「这种的我会回他『你再催,我就取完货立刻退货』」。

此外,也有卖家直言「我也不喜欢客户恶意不取,可是这种恐吓手法,真的超级不妥,客人通常都是忘记,然后会再补运费寄出,下次还是会来回购,提醒不是不行,但是可以善意一点吧」、「放心,不取货根本没事,顶多民事调解然后付运费60元」。
事实上,巴毛律师 (原名:陈宇安) 曾在脸书粉专「巴毛律师混酥团」发布一段影片,内容为「如果网购忘记取货,卖家说要提告该怎么办?」虽然刑法上的确有间接毁损罪,但若只是单纯忘记,或因为住院、出国没有办法取货,甚至就是那一次不想要商品、不去拿,是不会构成间接毁损罪的。

翻摄自脸书 (巴毛律师混酥团)
巴毛律师补充,要构成间接毁损罪,必须很多次都故意去买同一家店的商品,然后又故意不拿,例如:故意点很多披萨,等到披萨送达才说不要,这样的行为大约2、3次,就可能构成犯罪。
再来,台北市政府法务局在消保网的常见问答案例中,也曾列出有关「网购不取货」的问题,内容提到,一般网路购物,消费者拥有7日犹豫期,可以在到货前或取货后7日内解约退货,不会构成犯罪,但如果是客制化商品、生鲜产品等依规定之特殊商品,就没有7日无条件退货的权利。

翻摄自台北市政府法务局消保网
不过,消保网警告,买家若是没有购买意愿仍恶意下单、弃单,有可能构成间接毁损罪,万一造成厂商损失,还恐需要负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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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6岁女童身体一直都很健康,却因几颗蛀牙,罹患「感染性心内膜炎」,导致心脏瓣膜「被吃掉」,十分骇人。台大儿童医院心脏科医师陈俊安就在脸书分享以上案例,掀起热议。

示意图,翻摄自pexels
陈俊安在贴文开头表示,「不过就是几颗蛀牙」,一名6岁孩子过去都很健康,也没有心脏病,却因为几颗烂牙,变成台大儿科晨会的讨论个案,从蛀牙跑进血液中的细菌聚集在一起,吃掉她的瓣膜,且随着血液侵犯全身各个角落,「是的!真的是你想得到的,器官一半以上都有被细菌破坏的证据」,这个病叫「感染性心内膜炎」。

示意图,翻摄自pexels
陈俊安解释,一旦进入血液的细菌多到在瓣膜上形成一大坨细菌斑,并趁抗生素发挥作用前伺机扩散全身,此时的死亡率,会比很多先天性心脏病还高几十、几百倍。
陈俊安指出,门诊的病人应该都听自己说过这个病,即使有些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本身就是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高危险群,但仍要强调两个重要的观念:
1.平常把牙齿顾好最重要,而不是到要做牙科治疗前才在担心要不要做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
2.一旦出现莫名的发烧 (没有任何感冒等症状) ,即使只是38度多的微烧,只要烧超过3至5天,就要赶紧来医院评估是否有可能是感染性心内膜炎。

示意图,翻摄自pexels
陈俊安警告,简单来说,高风险族群平常就要认真顾好牙齿,莫名发烧时,更要提高警觉。
或许有家长会问「咦?这孩子本身又没有心脏病,不也是得了感染性心内膜炎?」陈俊安直言,这正是再次强调「风险」的概念,没有心脏病只是低风险,不是零风险,正说明不是高风险族群,反而更容易轻忽一些重大疾病的初期征兆,希望这孩子能度过难关。

翻摄自脸书 (儿童心脏会客室: 聊聊孩子们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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