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錢來了!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若家中有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除了能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外,還可請領生活扶助金,申請辦法已經公布,符合資格者務必在期限內辦理,以免向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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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三立新聞網》、《TVBS》的報導,為避免勞工失業造成子女就學中斷困擾,新北市勞工局在農曆年前提出加碼福利,只要家中有就讀私立大專校院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已向勞動部申請「114-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並審核通過,就能再申請新北市生活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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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勞工局指出,勞動部就學補助金最高為2萬6000元,新北市生活扶助金最高可領助9800元,合計補助最高可達3萬5800元。為協助失業勞工順利銜接補助措施,新北市勞工局每年9月會主動輔導符合資格、並已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勞工,先向勞動部申請子女就學補助,經勞勾稽比對後,通常於同年12月寄發審核結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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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要如何請領生活扶助金?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僅需填寫申請書與領據,並檢附勞動部審核結果通知單、戶口名簿、114-1學期註明明細的學費收據、存摺影本等文件即可提出申請,申請期限至2月9日止。須注意的是,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與教育部「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僅能擇一申請,若已繳回教育部補助款,須另檢附補繳收據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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