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错话就等著挨告?根据自由时报报导,桃园一名20岁李姓男大学生,去年11月与有好感的学妹相约到男方住处过夜时发生性关系,没想到事后学妹却告学长性侵,李男直呼冤枉,表示当时双方你情我愿,绝对没有逼迫学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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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妹向检察官说明,当晚学长带她回家后,替她洗头、吹头发,接着同睡一张床,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学长却对她说「妳很爱玩,感觉做过很多次」,让她觉得被羞辱,她男友、朋友得知此事后,都要她验伤并对学长提告。但桃园地检署调查后发现她并未遭受强迫,因此将学长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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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网友质疑「一定是价格谈不拢」,有人为李男打抱不平:「有另一半了还跟别人睡得很自然,还好意思跟大家喊委屈然后还告人」。
来源:自由时报
还好法官明察!男性以后真的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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