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渔民捕获两只被世界自然保育联盟 (IUCN) 列为「易危物种」的鬼蝠𫚉 (reef manta),竟直接宰杀送往鱼市场!据《苹果日报》报导,鬼蝠𫚉虽然被列为易危物种,但在台湾却没有列为保育等级,近日被渔民捕获送往高雄前镇渔港,照片中血淋淋的模样令网友相当震惊,决定向《苹果》投诉。
现场有不少民众争相与奄奄一息的鬼蝠𫚉合照留念,许多民众也拿出手机抢拍。
《苹果》接获投诉后立即向渔业署及台湾海洋大学环境生物与渔业科学教授庄守正查证,发现照片中确实是被IUCN列为次级保育类动物「易危物种」的鬼蝠𫚉。渔业署指出,即便鬼蝠𫚉在国内不算保育类动物,但捕获时依法仍须通报。渔业署表示:「经查获未确实通报,将依渔业法第65条第6款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海生馆副研究员何宣庆则表示,鬼蝠𫚉能带来的观光收益其实非常高。据过去的研究报告指出,每只鬼蝠𫚉一生能创造大约100万美金 (约台币3300万) 的潜水观光营收,然而渔民若是仅仅将其当作一般鱼肉贩卖,就只是以几千元买断牠的生命,得不偿失。
他还解释,鬼蝠𫚉会出现在台湾是为了觅食,而跟着黑潮及热带太平洋暖水来到台湾,并非台湾的原生物种,可惜台湾保育意识不够高,许多渔民仍认为「抓到就是我的」,令他感慨主管机关「可以做得更好一点,(目前) 整体作为还是满消极!」
他还指出,东南亚国家反而比台湾清楚鬼蝠𫚉能够带来的观光效益,例如菲律宾就已经建立相当完整的资料库,能够清楚辨认何谓鬼蝠𫚉,相较之下我国对鬼蝠𫚉的数量都还没有一个详细的数据。
不过他认为台湾渔民的观念还是有机会调整,「像是过去在台湾东部。过去杀海豚,拿 (海豚肉) 回来卖,但后来发现赏鲸、赏豚后,可以有更好的经济效益,渔民也会知道说,这可以是赚钱的来源,『把生物杀掉不是唯一的选择』」。
许多网友质疑台湾立法不够严格,应该将鬼蝠𫚉改列保育类动物。台湾海洋大学环境生物与渔业科学系教授庄守正对此表示:「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缩写CITES)列名Appendix II(附录二)的物种是允许贸易行为的,也就是说牠仍然可以渔获,只要依循CITES的规范,目前的通报制度即是配合这个规范产生」,其中鲸鲨、污斑白眼鲛在台湾已被列为禁捕,另外「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中,「平滑白眼鲛」虽然没被列为保育类,但台湾也已下令禁捕,因此仍有机会将鬼蝠𫚉列为禁捕。
稀有的鬼蝠𫚉影像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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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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