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3年8月時,苗栗縣有位83歲的老太太,被人殘忍姦殺後連財物也被搶走,而嫌犯就是張人堡。張人堡當時在苗栗縣當兵,在路上看到牽著一頭牛要回家的老婦人,只因為「想看看80幾歲女人陰道與20幾歲有什麼不同!」就拿了樹幹攻擊老婦人的頭部,搶走脖子上的金飾後,再強姦了她。
因為當下他穿著軍服,怕被指認出來,所以他拿了石頭砸老婦人的面部,之後又拿鐵條狂刺胸部7次,直到老婦人死亡為止,最後再把鐵條插入老婦的肛門,用牛繩纏頸,手法相當兇殘。不過因他把證據滅除,導致警方抓不到人,讓他暫時逃過一劫。
但是到了2003年8月,他兇性再次大發,當時31歲的他和42歲的余姓女友在台北市同居生活,期間兩人爭吵不斷。在父親節當天,有毒品和殺人未遂前科的張人堡在和女友一起嗑藥之後,發生了嚴重的爭吵,女友一氣之下拿了水果刀刺了張人堡一下,張人堡立刻把刀子搶過來反刺女友胸口,見女友還在掙扎,就又多補了2刀,還拿內褲摀住對方口鼻直到斷氣。
而張人堡在殺死女友之後,把女友屍體用行李箱裝起來,打算帶屍逃走,只是女友的親友發現情況不對勁報警後,才讓他終於被逮捕,而法官認為張人堡罪刑重大,也毫無悔意,所以重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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