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住在高雄54歲的徐姓男子,因為宗教修行,加上常常提供學童免費營養午餐等善舉讓他有不少信眾追隨,但是徐男卻在2014年8月31日時,趁兒子女友 (案發時未滿16歲) 搭乘巴士南下高雄參加贈米活動時,開車接她到摩鐵,要她自己投宿,卻在半夜3點多偷偷溜進房間性侵她,被害人當時因為和他兒子交往中,所以不敢說出去。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到了2015年2月,徐男在龍潭有一家宮廟,他自己也擔任廟公,但是因為太忙,兒子們也不想接他的位置,所以他就當眾宣布當時的被害女生擔任宮廟主持,女子當時已和徐男兒子分手,所以開心的答應接任,也搬到宮廟的獨立膳房居住,沒想到卻被徐男當做禁臠,只要她不願意,便會恐嚇要對她家人下符咒或是打斷手腳,之後就以每周1次的頻率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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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年的1月底,徐男懷疑被害女子結交新男友,因此免除了被害人的住持職務,還出言恐嚇「要對她家人下符、讓她家人不得好死」、「如果與其他男生在一起,會讓該男生不得好死」等話語,還將她毆打一頓,並逼她繳交出手機,女子不願意就將自己反鎖在房間裡,然後打電話向媽媽求救,直到媽媽協助報警。徐男到案後表示,在高雄摩鐵時,因被害人有裸睡習慣,也知道她曾經從事過八大行業,他認為這樣的行為可以讓他脫離八大的陰霾,經過同意才撫摸女子下體。
之後指派擔任住持時,兩人是兩情相悅同居的,女子白天會稱他「阿公」、晚上叫他「爸比」,也提出簡訊證明兩人是以「老公」、「老婆」互相稱呼。但是因為被害人清楚指證,桃園地檢署還是依強制性交罪、恐嚇、傷害等罪將徐男起訴。
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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