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雄有一名狼父从2006年开始就不停性侵当时只有13岁的女儿,他每天晚上都会要求女儿要满足他的欲望,因为爸爸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女儿选择隐忍,但是到18岁之后她终于受不了爸爸的行为,选择报警揭发爸爸的夸张行为,如今判决已经出来,而爸爸性侵女儿的理由也让人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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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指出,女儿表示一开始爸爸是以帮忙臀部擦药为理由开始性侵,之后就常常在晚上强行要了女儿,现在几乎每2天就要1次,如果她拒绝爸爸就会卢到她无法睡觉,勉强答应为止。而爸爸在被捕后坦承性侵女儿,但是他辩称是怕女儿交男朋友会影响学业,又担心女儿会有性需求,才会暂时帮忙「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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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来除了每个月的生理期,和逢年过节返乡之外,法官计算出女儿总共被爸爸性侵了481次,女儿的国中同学也证称少女在国二时常心情不好,也曾有轻生念头,问她原因她只说「已经事发一阵子了,是很痛苦的事情无法告诉别人,我觉得很羞耻」,更怕事情曝光会造成家庭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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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法官痛批他身为父亲「荒诞无稽,乱伦至极」,不只没有疼惜女儿,还长期性侵,「造成少女难以修复的身心灵创伤」,认为应该将父亲长久隔离,因此依加重强制性交、强制性交、对受照护之人利用权势性交等罪嫌,一罪一罚共判刑1529年10月,合并应执行17年,全案可再上诉。
来源:EBC东森新闻│苹果
TEEPR小编:1529年,如果真的实际执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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