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一名男子有著身心障礙,家中小孩除了他之外,他還有4名弟弟妹妹,而他從小和三妹就被進行安置,直到三妹快升高中時家人才決定將她接回來同住,沒想到女生卻拒絕,並透露自己曾經遭到大哥猥褻,如今判決出來,大哥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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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妹妹指控侵犯4次,胸部和下體都被摸過,也被強吻;對此男子也坦承自己在國小時,因為不小心看到爸媽在愛愛的畫面,因為不懂那是什麼,於是找當時才國小1、2年級的妹妹模仿「做實驗」,等到他長大才知道這樣的事情是不對的,不過他也強調手指絕對沒有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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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檢方進一步調查後,小孩的父母表示當時他們沒發現這樣的行為,也沒聽到女兒說什麼,因此不了解此事;而三妹的說詞也前後不一,並且無法說出時間和細節,只有單方面的指證。再加上男子當時未滿14歲,按照刑法規定不罰,因此男子獲不起訴處分。
身教重於言教,小孩子總是會在不知不覺間學了起來:
參考資料:自由時報│Youtube-中華電視公司
TEEPR小編:恩…身教很重要,記得鎖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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