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在南韩有一名32岁的已婚女老师,她以帮忙买了饺子,要对方出来吃东西为理由,约了12岁的男学生在车上见面,之后就压在对方身上,由自己引导发生了性行为,接下来2人便多次发生性关系,地点从教室到停车场都有,直到2人互传裸照被男学生家长发现,事情才曝光。
示意图
综合韩媒报导,该名女老师是在其他教学活动时认识了男学生,2人却擦出爱火,女老师也会露骨的传「我爱你」等暧昧简讯,或是自拍裸露胸部的照片给男学生。在家长发现这件事情后立即报警,校方也立刻解聘女老师;被逮捕后女老师称2人两情相悦,发生过9次性行为,但根据法律和未满13岁的孩童发生性行为是犯罪的。
示意图
最后检方依性侵罪向法官求处8年徒刑,另外需要配戴电子脚镣10年,接受性教育课程,还要公开女老师的身分资讯,并痛批女老师非但没有保护学生,还和未成年学生发生性关系,是让人难以容忍的行为,目前全案还在审理中,12月才会宣判判决。
来看一下之前台湾曾经在讨论过有关刑法227条去留问题,这是和未成年发生性行为相关的法条规定:
参考资料:韩媒│Youtube-生命力
TEEPR小编:以为在看《魔女的条件》阿。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