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有民众在「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提议对酒驾累犯、性侵犯及伤童犯执行「鞭刑」,引起社会热论,更创下最多人附议的惊人纪录。不过5日法务部指出,台湾签署了联合国人权两公约,而且鞭刑「不符现代刑罚思潮」,因此打枪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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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行政院政务委员唐凤邀请提案人、连署人和相关公务同仁展开会议,讨论是否对酒驾累犯、性侵犯及伤童犯执行鞭刑。5日唐凤在脸书公布会议简报资料,并表示:「当天包括公务同仁,以及提案人、连署人等与会者,都认为『鞭刑」』并非吓阻酒驾的最佳途径」。
法务部简报资料说,英国是鞭刑制度的始祖,不过鞭刑已于1948年废止,现在仍有鞭刑的国家非常少,当中仍采用鞭刑的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朗等都是回教国家,鞭刑跟其教义「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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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指以刑法学的角度来看的话,现代刑罚的趋势为让应报刑以矫正刑取代,鞭刑是报复主义、专制时期产物,「不符现代刑罚思潮」。现在没有鞭刑的国家有90%以上,而且台湾签署了联合国人权两公约,当中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7条写道:「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残忍、不人道或侮辱的处遇或惩罚」。如果台湾进行鞭刑的话,就违反了现代国际刑罚趋势和公约。
唐凤指出,从防治层面来看,大家应先思考其他更可行的方法,「酒驾肇事发生后,政府除了惩罚肇事者,也要加强对受害者的协助」。唐凤表示,鞭刑提案很有争议性,不过「我们仍以一贯中立、公开的方式筹备,以及举行协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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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法务部简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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