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有如此恶心的老师!中部一名国小女童遭父亲猥亵后已遭到安置,原以为恶梦结束了,没想到竟又被迫与代课老师发生关系,次数多达8、9次,但被告否认犯行,辩称是要蒐证女童父亲对她有无性侵、性骚扰或是家暴。而最高法院认为,女童前后的供词不一,依两个「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老师8年6月徒刑定谳。
据了解,判决指出,被告在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在该校担任代课老师,在女童4年级上学期时,先用简讯告白,「我喜欢妳,如果妳不把这件事讲出去,这件事就是真的,如果讲出去,这件事就是假的」,等到女童答应他为女友后,老师便不顾她的祖母、哥哥都在家,直接在房间跟女童嘿咻,直到咨商师对女童进行心理辅导,无意间得知此事,全案才曝光。
女童表示,有次哥哥觉得怪怪的,当她跟老师的性行为快结束时,有一直来敲门,「那时候老师好像就不开心,走出去打哥哥,但我没有亲眼看到,因为我那时候躺在床上。」
女童在性平会调查时表示,「老师说我们来做爱好不好」、「老师说如果妳不跟我做爱,妳就不是我女朋友」、「我就说好,但是只能一次」,但在中场休息之后,女童改称被老师威胁,「如果我不跟他做爱的话,他就有可能伤害我最要好的朋友。」
对此,最高法院法官并未采信被告对女童强制性交,改认定未违反女童意愿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两次关系。但法官也表示,被告听闻女童被猥亵,可直接报警或联系班导师,但他都没有这么做,反而是三番两次趁女童父母不在家,到对方住处,以装监视器或摆放录音笔等方式为由,自行蒐集女童父亲有无犯行证据,实在有违常情。
法官痛斥,被告与被害人既然是师生关系,应该知道对方心智仍在成长中,竟利用少女情怀加以指染,且犯后未赔偿被害人,因此判刑8年6月确定,全案不可上诉。
参考资料:判决书
TEEPR乱世美男:这样的代课老师,应该革除其职位,让他终生不得为人师,以免误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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