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暴犯应该要如何责罚?最近犯人的隐私议题在台湾也是吵的沸沸扬扬,有人声称应该要让大家知道性侵犯、绑架犯等人面孔才能真正避免再次发生危险。但在印度宁根 (Yingkiong) 似乎就想了个好方法来处罚强暴犯。
根据外媒《每日邮报》报导,这两名男子因强暴一名17岁女子而遭裸体游行,他们双手背在身后,身边的妇女不停鞭打他们,就这样一路带到当地的警察局。据警察局副检察长约翰内利亚亚 (John Neihlaia) 说明:「看来民众们在将两人交给警方之前就先处罚他们了。」
约翰副检察长表示,当时,这名17岁女子在网路上答应与这其中一位男子出门玩,没想到竟遭受这名男子与另外两名男子的朋友强暴,根据女子说明,这三名男子在当晚凌晨2点时离开,女子便到警局报警处理。不久后,受害者的家属便抓到涉嫌强暴的两名男子并将他们带到当地警局就案,但是他们用了特别的方法「带」犯人至警局。
愤怒的阿鲁纳恰尔邦 (Arunachal Pradesh) 居民们多次利用这种方式处罚罪不可赦的强暴犯,并利用裸上身的方式来让强暴犯了解被羞辱的痛苦。根据外媒,上月也有一名强暴8岁女童的加害者被处以一样的刑罚,只是画面更暴力一些。居民们也经常大批人冲进警局抗议他们所认为不公的处置,像是上个月便有1000人冲进堤祖 (Tezu) 警局抓出两名强暴5岁女童的男子,在当地市场将他们打死。
也有一次,近900位民众冲进宁根警察局抗议5岁女童强暴犯要被转移区域的事。
虽说暴力不好,但有时候比起无法保护人民法律,这样的手法说不定更有效呢!
参考资料:每日邮报
TEEPR猫咪走边编:其实看了蛮爽快,强暴犯真的很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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