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1日时,在桃园有一名36岁的简姓男子晚间前往朋友开设的酒店,期间他指定一名酒女进包厢内坐台陪酒,没多久他就借着酒意开始对女子上下其手,不只摸了女子的胸部,更是将手伸往女子的下体侵入,最后更是强行硬上,只不过女子不管怎么哭喊求救都没用,因为没人敢惹怒简男,直到过一段时间后,酒店才让女子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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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间酒店有着禁止客人侵犯小姐的规矩,但是简男仗势自己是老板朋友,因此直接将女子的裤子脱下来后硬上,这让女子不停挣扎大哭,并且希望包厢外的人可以救他,但是不管是服务生或是楼管等等都没人敢入内,只能默许简男的失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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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简男虽然硬上了女子,但因为喝酒过量所以无法顺利射出,因此不停要女子帮他口爱,之后更是要女子以跪趴姿让他从后面来,期间更用三字经和其他言词来侮辱女子,并说「要多少钱,我给你,要带你出场!」女子听到简男要带她出场后假装先答应,之后趁著空档时赶快跑去找主管,只是主管也不敢轻举妄动,因担心简男疑似有着黑道的身份背景,于是先以人力不足为理由来安抚女子,直到凌晨2点才让女子离开酒店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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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男被捕后承认有叫女子来包厢,并说自己是因为喝酒才会冲动做出不当行为,事后酒醒也忘记自己做过什么,更诚心诚意向女子道歉希望可以获得原谅。法官认为简男硬上的行为不对,但因没有前科,加上不是计划性犯罪,若依强制性交罪判处3年徒刑的话太重,最后则是依刑法第59条之规定酌减刑判2年徒刑,缓刑5年。
看一下大家对酒店的看法:
参考资料:ETtoday新闻云
TEEPR吃不胖编:3年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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