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警被無照撞飛「判定腦死」 家屬忍痛「捐贈器官」遺愛10家庭

新北市樹林派出所21歲員警楊庭豪於8月2日凌晨支援打架事件,不料在騎車時被無照少年撞飛,一度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雖恢復生命跡象,但如今已被醫院判定腦死,家屬最後忍痛把他的器官捐出去幫助更多人。

August 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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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報導
綜合報導
編譯
特稿

人們勵志當警察就是為了維持正義、保護市民,但這個職業往往存在著致命風險。新北市樹林派出所21歲員警楊庭豪於8月2日凌晨支援打架事件,不料在騎車時被無照少年撞飛,一度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雖恢復生命跡象,但如今已被醫院判定腦.死,家屬最後忍痛把他的器官捐出去幫助更多人。

翻攝自《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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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社》報導,楊庭豪在事發時跟同仁分別騎著警用機車支援處理一宗打架事件,途中都有開啟警笛和警示燈,不料在路過樹林區大安路、俊英街口時被一名無照駕駛的17歲張姓少年從側面撞上重.傷命危,還一度失去呼吸心跳,他被送往亞東醫院搶救後依舊處於重度昏迷。由於頭部受重創,院方經歷24小時救治後,楊庭豪的腦幹功能還是沒有反應,家屬在萬般不捨下決定忍痛幫他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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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表示,楊庭豪已在3日晚完成第二次腦.死判定,並於今天下午進行器官摘除,捐贈內臟器官和角膜等等,預計有10個家庭受惠。此外家屬也指出,楊庭豪雖然受傷,但身體還是很健壯,所以決定把器官捐贈出去幫助更多人,相信這也是他的心願。

翻攝自《中央通訊社》
 
據悉,楊庭豪是家中獨子,對爸媽很孝順,個性很獨立、充滿正義感,會成為警察也是為了要幫助別人,他隨後堅持考取警專,也從基層做起幫助民眾,由於品行優良而獲得長官和同仁的愛戴。如今他在執行任務時不幸發生意外導致腦.死,家人最後決定把他的器官捐出去,遺愛人間。

 

 

TEEPR小古月:誰可以體會家屬失去至親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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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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