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北市有一名女子和一名朱姓男子交往一年多,但因朱男性格較為暴躁,因此在2016年底時女子提出了分手,沒想到朱男不甘心這樣被甩,除了懷疑是女子找到新對象之外,更是用盡各種方法騷擾、性侵和威脅,直到女子報警才讓整件事情曝光。
示意圖
朱男在去年7月底發現女子在躲他之後,先是用LINE或臉書傳訊威脅,像是「有種妳不要回家」、「我會讓妳先死」等內容,另外還有自己持槍的照片,暗示將會去開槍對付女子,這讓女子害怕自己或家人會受害,因此答應和朱男碰面,結果卻被朱男載往住處強行硬上,不只4小時內被侵犯了2次,更被拍下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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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女子堅決拒絕和朱男再次碰面,這時朱男則換用裸照恐嚇,「妳封鎖我,我會讓妳點閱率破萬」、「如果妳被別的男生碰過,我會讓妳生不如死」,並將女子的裸照張貼在女子媽媽的住處附近,照片上更附註著女子「靠美色騙人」、「下賤」等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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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女子決定不再吞忍,選擇報警處理,朱男到案後雖然承認有威脅恐嚇和散播不雅照片,但是否認性侵一事,表示自己和女子是合意性交,兩情相悅的,而且拍裸照也是有經過女子同意。不過檢方查看照片後發現,女子在畫面中不是面無表情就是非常憤怒,判斷應該為非自願被拍,因此依強制性交、恐嚇、妨害秘密、誹謗等罪起訴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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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下什麼叫合意性交吧:
參考資料: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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