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完这个案例后,可以说说你有什么看法,毕竟大家都会外出用餐!在2019年3月的时候有一名台湾大学的女学生在台北市公馆的某间日本料理店用餐,当时她点了一碗售价159元唐扬炸鸡拉面,只不过当她吃完后认为还没有饱足感,因此请店家加面,但她发现加一次面还不够所以打算加第2次,却被店家以「一人限加一份」为理由而拒绝,这让女大生气到对店家提告,如今结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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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表示当她想加第2次面时,却被店家以限定次数的原因而拒绝,这让她感到非常不满,直指店家说有限一人食用的加面服务,但没有明确表示只能免费加1次面,标示不明,所以她有权利要求店家继续帮她加面,面对店家拒绝的行为,女大生认为这样的手法是欺骗消费者,所以告曹姓店长诈欺。
据悉女大生在提告后,检警也要求女大生到案说明,并且双方厘清事情经过,不过女大生却都请假没出面,直呼自己要准备期中考试。之后检察官也指出,这起案件如果女大生是认为自己消费者权益受损的话,应该找消保官协助,算是民事纠纷;加上「加面」本来就是店家额外提供的免费服务,让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即使不加的话店家也是可以不用退钱的,所以即使店家拒绝加第2次面,也不会构成诈欺,最后检方以罪嫌不足不起诉终结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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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EPR吃不胖编:不能加面就告诈欺也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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