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疫情仍在延烧中,面对疫情,每个人都是关键。尤其是从疫区回台的民众做居家检疫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不过近期却屡屡传出有人填假资料,或者是到处乱跑造成大众恐慌的消息。25日时立法院终于三读通过「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蔡总统也马上签署。
翻摄自三立新闻网
根据《三立新闻网》报导,这个「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将在2月28日时生效,内容主要针对疑似染病却到处乱跑的人、散布假消息的人、囤积物资哄抬价格的人。
其实这个法条在这个时期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对抗疫情需要大家合力,如果有人乱跑,可能会使疫情扩大。假消息也会让民众恐慌,甚至做出不必要的抢购行为,例如「卫生纸之乱2.0」、「口罩之乱」。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法是属于一定期间的法律,专为防疫制定,就像2003年的SARS特别条例一样,逾期法律就会失效。其中最重要的3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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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囤积居奇或哄抬物价: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61条处罚「行为且情节重大者」,并仅限于「征用的防疫物资」,特别条例扩充到只要有囤积或抬价主管机关「公告」的防疫物资,不用到征用且情节重大,最高可处5年刑。
2.疑似染病者:不遵守主管机关指示,即使尚未传染他人,亦可处罚,最重2年刑;此外,如果未遵守居家隔离,最重可罚20万元;未遵守居家检疫,则可罚到10万元。明知染病且传染给其他人:传染病防治法第62条则规定,最重可处3年徒刑。
3.散布假讯息者:传染病防治法第63条规定,散布疫情假讯息,最重可罚300万元、最重可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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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防疫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来源:三立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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