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新制「7月上路」!房东不准「爽喊电费」日租套房恐消失

最近租屋糾紛多,行政院消保處昨天(17日)「房屋租賃2.0,權益保障再升級」記者會公布了升級版的住宅定型化契約,其中包括電費「不得高於台電的收費」;房客若有長期醫療需求就可提前停租,若承租人亂放爆裂物,房東亦可立即停租,

June 19, 2020
選擇語言:
TEEPR原創
採訪報導
綜合報導
編譯
特稿

最近租屋纠纷多,行政院消保处昨天(17日)「房屋租赁2.0,权益保障再升级」记者会公布了升级版的住宅定型化契约,其中包括电费「不得高于台电的收费」;房客若有长期医疗需求就可提前停租,若承租人乱放爆裂物,房东亦可立即停租,新制最快将于7月15日上路,该修正草案届时还将修正为「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范至少租30天,以避免日租型衍生的弊端。

7月15日起电费不再由房东漫天喊价
(翻摄自中时)
廣告1

 

据《中央社》报导,行政院消保处简任秘书陈星宏表示,基于规范与2018年公布施行的「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有出入,加上租屋争议仍层出不穷,因此决定修正、升级,若违反规定,可依消保法规定之期限改正,否则将可罚新台币3万以上、50万以下罚缓,还可连续罚。陈星宏指出,租屋时的电费收取常惹争议,例如台电夏月电量最高级距每度6.41元,却有无良房东收10元,新制规定不管夏月或非夏月,都禁止从电费赚取不当差价,电费收取都不能超过台电指定的当月用电量高级距的每度金额。

(翻摄自中央广播电台)
廣告2

 

廣告3

他还表示,终止契约方面也时常惹议,新制定将明订租人、承租人可提前终止租约的法定事由,并规定在一定期限前以书面通知对方,一定期限前有3个月、30天这2种期限;如有危害公共安全、毁损建筑结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之情形,得不先期通知。陈星宏举例,如房客在住处放置爆裂物,房东可以不先期通知就停租;又例如房客进行室内装潢时损坏建筑结构,房东也可立刻停租。

7月15日起电费不再由房东漫天喊价
(翻摄自Pixabay)

 

另外他还表示,若没有法定终止租约的事由,双方在权力平衡的前提下约定是否提前终止租约,但至少得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若没先通知,应赔偿对方最高一个月租金的金额。他还指出,若房客发生意外,有长期需要住院治疗,则不须赔偿房东,但要在一个月前通知房东终止租约。房客届期不清点遗留物、不点交住宅,就视同已经处理。

7月15日起电费不再由房东漫天喊价
(翻摄自中央社)

 

你怎么看?

这周我们网人365邀请到的是健人盖伊!一起来看看他到底是怎么练的:
《网人365/健身不是「为了变瘦」 健人盖伊坦承最爱吃「冰淇淋」!》

这一次我们有办抽奖活动喔,想要免费体验健身房就点我

 
贊助影片
參考資料:中央社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

TEEPR 亮新聞著作權聲明:非法抄襲TEEPR 亮新聞網站請注意,本站所有內容皆由自家TEEPR 亮新聞 編輯撰寫,並非如非法內容農場複製貼上。本網站之文字敘述、圖片、影像視聽及其他資訊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如侵權將立刻請臉書封鎖專頁。微改標題、圖片、前段,仍然抓得到!
分類:世界
加入粉絲團! 租屋新制「7月上路」!房东不准「爽喊电费」日租套房恐消失留言按此 好友人數分享! 好友人數加入好友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