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原本就是犯罪,但如果事主过失致.死犯人,究竟该怎么判?屏东县高树乡一名杨姓蕉农逮到一名郑姓男子偷窃香蕉,当场持竹棍追赶,随后把郑嫌的双手双脚拉至身体前方綑绑长达2小时,不料竟导致郑嫌全身发抖身.亡,杨姓蕉农最后被判有期徒刑3年定谳。
翻摄自《东森新闻》,下同。
综合台媒报导,这起事件发生在2017年,当时早上7时多,郑嫌开着货车到屏东高树乡香蕉园偷了6串套袋香蕉,随后被杨男逮到,接着杨男把郑嫌的双手双脚拉至身体前方以死猪结綑绑,并逼问他有没有共犯。
可是郑嫌遭死猪结綑绑后,由于横膈膜活动受限,出现了呼吸困难的状况。蕉农在当天早上10时左右,发现郑嫌身体发抖不适,但却没有松綑,而是等其他人带回偷蕉贼。郑嫌被绑住4小时后,已不能站立并躺在树下。可是蕉农没有理会,而是把郑嫌抬到货车上等。约30分钟后,蕉农的父亲才惊觉郑嫌已亡,马上报警。
杨男事后赔偿死者 (郑嫌) 家属110万元,让原本的「伤害」致死罪在二审时变成依「妨害自由」致.死罪,改判3年。杨男对于判决不服上诉,但还是遭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图为杨姓蕉农
对此,杨男大叹到「我没有要让他死的意思,知道他会死我就不会这样了,就赶快将他放开来啦」,他还提到,法医当时鉴定致.死的原因有多种,而且郑嫌因吸毒过量出现肺气肿疾病。另外杨男也认为司法不公平,「现在台湾的司法就是死者最大,根本就不公平啦,谁会甘心遇到这种事情谁会甘心。」但事已至此,杨男仍旧得依法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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