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25岁男遭「警追毒犯」撞成植物人 检判警无肇责:有鸣笛

台南一位25歲的男子騎車遇上警車在追毒犯,竟意外被撞成植物人,正要起步的人生瞬間毀滅,男子的媽媽認為警方該負起責任,檢察官卻不起訴,直指是林男未注意警笛,所以判警方無肇責。

December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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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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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

台南一位25岁的男子骑车遇上警车在追毒犯,竟意外被撞成植物人,正要起步的人生瞬间毁灭,男子的妈妈认为警方该负起责任,检察官却不起诉,直指是林男未注意警笛,所以判警方无肇责。

 
图片来源 / 翻摄画面,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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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台湾媒体报导,2020年6月12日,台南永康分局警方在中华西街盘查毒品人口时,一名毒贩趁机驾车逃跑,警方随即请求支援,杨姓员警便开着巡逻车赶往现场,游于视线被对向的直行车阻挡,杨警左转时撞上了骑着机车直行经过路口的25岁林姓男子,林男连人带车重摔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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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虽然被紧急送医,却因为伤势过重成了植物人,未来生活无法自理,家人还得面对庞大的医疗、看护支出。林妈妈不干儿子人生才正要开始,却因为一场意外赔上一辈子,愤而向杨警提告过失伤害。据了解,林妈妈独自拉拔儿子长大,好不容易盼到他毕业、退伍,才刚踏入社会一年多就成了植物人,林男的车祸强制险理赔了2百万,但扣掉医疗费用所剩无几。

 

台南地检署认定杨姓员警当时有依规定开警示灯和鸣警报器,指出车祸原因是林男没有注意警笛,因此判定杨员无肇责而不起诉。事发至今,林妈妈一肩扛起每月高达7万多的经济重担,未来若要求偿,只剩国赔一途,目前林妈妈已申请国赔,但刑法车祸肇事的过失判断可能会影响后续民事、国赔的求偿,外界推测国赔的机会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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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綜合台灣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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