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台中某售区大楼9楼的江姓夫妻,发现家中常飘进二手菸,得知住在8楼的邻居罗姓男子,经常在阳台抽菸,但对方屡劝不听,两家最终对簿公堂。
示意图,图片来源/pexels
判决书指出,为了维持空气品质,江姓夫妻只能自行购入空气清净机,2020年6月与罗男沟通未果,今年1月只好拜托委托管委会和总干事协调,但对方依旧无视。江姓夫妻认为,2人身受二手菸困扰,已超越一般人能忍受之范围,气到告上法院,主张罗男需各赔偿5万元精神抚慰金、合计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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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时,罗男辩称,抽菸是个人自由,且管委会并未禁止在阳台抽菸,加上某次不在家,江姓夫妻说仍有菸味,可见他们闻到的所有菸味,并非都是自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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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台中地院丰原简易庭表示,江姓夫妻提供的空气清净机数值显示,罗男只要抽菸,空气污染指数就会从20多上升到59不等,有时晚间一小时就抽4根菸,已对江姓夫妻的生活品质和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判处罗男须赔偿江姓夫妻各2万元精神慰抚金、合计4万元,并不得再有让二手菸飘进江家的抽菸行为,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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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菸很毒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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