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人夫出轨,对方竟是女儿同学的妈妈,人妻心碎不已、愤而提告,小三矢口否认,最终还是得到应有的惩罚!
示意图,图片来源/pexels
判决书指出,人妻发现,丈夫与女儿同学妈妈有染,2019年8月开始,态度出现转变,先吵着要分居,之后又嚷着离婚,导致她精神状态受到影响,几乎失眠还得去医院就诊,气到向小三提告,求偿165万元非财产上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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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人夫,得知婚外情曝光,为了免于责难,亲笔签下「爱家协议」,承诺不会再与小三联系,若对方主动联络,也不会有任何回应,并应第一时间告诉妻子,「本人曾经做让老婆伤心的外遇不当行为,但是本人深爱家人,理解夫妻应负贞操与忠诚义务是婚姻重要的基础,特此向老婆致歉与承诺。若违反,应无条件赔偿老婆50万元作为精神赔偿。」此外,人夫也签下2张面额分别为12万、7万元的支票给小三,当作分手费。对此,小三辩称,双方女儿是同班同学,自己参加学校活动才会与人夫认识,否认有暧昧,更无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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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法官认为,人夫亲笔签署的「爱家协议」及相关证词,就能证明双方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且小三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推翻。此外,几名家长作证,亲眼目睹人夫与小三一起接送小孩,感觉有「聊不完的话」,女方甚至坐上男方的车,「我觉得很奇怪,因为当天小三有开车送小孩到学校,为了避嫌,应该不会坐异性友人的车。」再来,还有家长回忆,有次人妻见到小三时,很开心地说「好久不见」,小三仅点点头,态度似乎很勉强。综合以上,法官不采信小三的说词,但考量双方分手,婚外情已结束,判她应赔偿人妻1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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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坏事迟早会穿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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