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退新制迎来上路满20年的重大调整!劳动部宣布,已预告修正《劳工退休金条例施行细则》部分条文,针对退休金请领方式、劳工自提、遗属请求权与雇主责任等内容提出多项修正,影响全台上千万名劳工与雇主。

示意图,翻摄自pexels
根据《TVBS新闻网》报导,劳动部统计,目前适用劳退新制、依法强制提缴的事业单位约60万家,涵盖劳工人数约783万人,另有约1,310万人拥有「劳工退休金个人专户」,此次修法被视为劳退制度上路以来的重要制度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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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看劳退新制有哪5大修法重点吧!
1.请领方式更弹性–首创30天犹豫期可改回一次领
现行规定下,劳工提缴年资满15年后,可选择月退休金或一次请领,但一经选定即不得变更。修法后,劳工若选择按月领取退休金,可在首次拨付入帐日起30天内行使「犹豫期」,改为一次请领,提升退休金运用弹性。
2.保障劳工自提权利–雇主不得拒绝代扣6%自提金
劳工可自愿提缴薪资的1%至6%作为退休准备,雇主则依法需另行提缴至少6%,不得从薪资中扣除。不过,实务上仍有雇主拒绝代扣劳工自提金。此次修法明订,雇主不得拒绝申报或代为收缴劳工自愿提缴的退休金,违者将处罚锾并加征滞纳金。
3.保障未成年遗属权益–10年请求权自成年日起算
考量部分劳工遗属在未成年时不知有退休金可请领,导致成年后发现却已逾10年请求时效。修法后,若遗属或指定请领人为未成年人,其退休金请求权的10年期间,将自「成年日」起算,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4.强化债权保护–扩大退休金不得扣押范围
修法扩大「退休金权益不得让与、抵销或扣押」的适用对象,纳入劳工遗属及指定请领人,避免退休金遭不当追偿,确保退休保障不被侵害。
5.杜绝恶意欠缴–新旧负责人须负连带清偿责任
若事业单位欠缴退休金期间更换负责人,修法明定,欠缴期间的新、旧负责人均须负连带清偿责任,避免借由换人规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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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表示,此次修法旨在因应实务问题、补强制度漏洞,提升劳工退休保障与制度公平性。相关修正条文完成预告程序后,将依规定上路实施,提醒劳工与雇主密切留意后续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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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懒得出门,都习惯网购生活用品。然而,这些包裹在外部的包装材料又该如何处里呢?可不是随便乱丢就能解决的,小心被依《废弃物清理法》处置,最高可罚6000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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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曾在脸书表示,其实网购包装的材质多半无法分解或组成复杂,比起全部丢掉,或许还能多做什么,善待这些包装材料垃圾。
1.纸箱:用处多多,除了可以回收,还能成为收纳好帮手及邮寄好朋友……【更多内容请见下方延伸阅读】

翻摄自脸书 (台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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