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房东网友在《Dcard》PO文,表示他在台北有几间房子出租,对算是小康家庭的他来说,租金是很重要的收入。如果有人在他的房子自杀的话,那间房子就不会有人愿意租。举例来说,学生常租的套房1间1个月8000元,如果有人自杀整层楼就不用租了,等于没有了2.3万租金,还会影响到其他楼层。
(示意图)
原PO因此痛批,「你这样自杀,我这间还要租吗?被你这样一弄我每个月固定少3万,我可以多买台宾士奥迪,或是一个月多买500个便当欸。这样损失我要找谁拿?叫你一个月少领3万块薪水你愿意?」原PO指出自杀的人死了,后面的人还是要过日子。他也直言想自杀的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万一房东被房贷压着周转不来,「是不是要一起去死?」
PO文引起网友热烈讨论,「同情自杀者也同情房东,留言讲的那么正义不相信有人真的会愿意去住别人死过的房子」、「人死了是事实,另一个人平白无故少了收入也是事实,怎么一个就拍拍大家难过,另一个连难过都要被说冷血了呢?」「伪善的人在同情房东,哭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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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ppledaily
大家觉得房东这样想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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