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南市某宫庙, 陈姓男宫主开设灵修课程,以神明通灵的方式招揽信徒。他欺骗女信徒 (以下简称A女) 体内有「脏东西」,如果没有男女交合双修的话,父亲会活不过农历9月。陈男以此为由,在2年内性侵A女557次。此外,A女直到另一个同样被骗、遭侵犯的女子说出遭遇后,才得知一切都是骗局。并马上提告陈男。
民国97年,A女在亲戚的介绍下到陈男的宫庙修行。陈男告诉A女,她的家中气场不好,一定要入住宫内可以改运。因此A女信以为真,在隔年12月搬进宫庙。在民国99年1月下旬,陈男又表示神明指示A女体内有「脏东西」,如果不进行男女双修疏通经络就会患癌。A女由于非常害怕,所以跟陈男发生性行为。
没想到陈男得寸进尺,告诉A女神明说要经常双修,才会有效果。如果不那么做,不只身体会变糟、工作会出现问题、连爸爸也活不过农历9月。长期处于恐惧中的A女,完成不知道要如何反抗。A女在侦讯时提到,陈男首先会在子宫比划,接着如乩童般打嗝,然后说要以性器当法器,放入她的身体内进行性行为。陈男还强调这不是性爱,而是双修,甚至拿相关书籍出来让她信以为真。
另一名受害女子 (以下简称B女),也是被同样的手法诱骗,跟陈男进行性行为。她在那之后,渐渐觉得压力很大,不但全身过敏,还免疫力失调。她以为这就是印证了陈男说的「活不过43岁」,于是决定死也不要死得痛苦,因此跟陈男疏离。由于她跟A女关系不错,两人互相说出彼此的遭遇后,决定提告陈男。
两人在侦讯时提到,陈男在进行性行为的时候会说「帮妳排浊气」,还表示如果不配合的话,浊气就会留在体内无法出来,使她们患癌。此外,陈男也会假装写符、打嗝、呕吐,让两人以为神明在附身。在2年内,A女被性侵高达557次。可是,陈男辩称女子是自愿跟他进行性行为,只是因为拿不到钱才一起诬告他。
台南地院法官指出,2名受害女子证词没有明显出入,认定陈男进行性行为时违反女方意愿,性侵她们。被害人补偿审委会先代陈男给付40万元补偿金,但陈男却拒付,而日前台南地院则判他要还清这笔补偿,且不可以上诉。
来源: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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