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4日已经被证实遭两家片商提告的网红谷阿莫,传出有第三家片商「得利影视」早在去年就已对他提出告诉,根据得利的公关表示该案件已经进入司法阶段,但尚未开庭。而侵权这件事情传出后,引发两派争论,一边认为谷阿莫是合理使用影片,他有符合原则;另一边则是认为谷阿莫的确侵权,需要被抵制。
专门负责著作权、版权的保二刑大也表示,他们接获这些公司决定要提出告诉的消息后,随即展开一系列的调查和蒐证,待证据齐全之后再提交给专股检察官处理,并且同时申请搜索票,最后法院也核准了,这代表着院检都觉得谷阿莫的确有犯罪事实才会准票。
警方也针对先前谷阿莫自己所释出的解释影片做出补充说明,保二刑大表示影片中的谷阿莫刻意忽略了2个重点:1. 谷阿莫是位有签约的Youtuber,因此只要他的点阅率和流量越高,他就能获得更多的钱,因此是有营利行为的;2. 谷阿莫所使用的影片片源是撷取大陆的盗版电影,不是使用台湾片商所提供的预告片,所以的确是侵犯著作权。
最后他们也强调,一般公众媒体所使用的画面片段都是有经过影视公司的授权,而且只是分享给观众并没有营利行为,但谷阿莫却强调自己只是合理使用并分享,警方也在侦讯后依著作权法将谷阿莫函送地检署侦办。
来源:ETtoday
你们是哪一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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