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民众在「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提议对酒驾累犯、性侵犯及伤童犯执行「鞭刑」,而现在覆议数已经超过2万,是门槛的4倍以上!有人认为范围应该更广,不应只限3种情况。

事实上新加坡鞭刑历史已经有数十年,适用鞭刑的罪行超过40种,像抢劫、绑架、性侵、吸毒、贩毒、暴力讨债、破坏公物、非法持有武器等等,而且7年前曾在台湾人也被打了!

路透社,示意图
过去曾在传言指在新加坡吃口香糖、乱丢垃圾和没冲厕所等也会被处以鞭刑,但其实这只是谣言。虽然新加坡禁止口香糖,但犯法的话最多只会被罚款,而且现在已经有一部份开放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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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加坡刑事诉讼法》,被执行鞭刑者也是需要符合一些条件的。首先对象只限男性罪犯,年龄介于18至50岁,而且需由医疗官员证实身体状况合适。无论罪案数量多少,同一时间犯人最多只能被打24下。也有针对18岁以下少年犯的鞭刑,打起来不会那么痛,最多10下,而且只有最高法院能判未满16岁的犯人鞭刑。此外,死刑犯是不会被判鞭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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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加玻《海峡时报》,行刑官需要经过特别挑选和培训,用沙包和假人练习如何对犯人身体造成最大的痛苦。鞭刑行刑时,除了犯人、行刑官、监狱最高长官和医疗官外,其他人并不可以在场,过程是完全不公开的。此外在行刑前,医疗官会检查犯人身体状况,如果刚好不适合的话,行刑就会延迟进行。如果状况没问题,犯人就会被脱光,腰部会被绑上软垫,以防鞭子打歪、伤及肾脏和脊椎。犯人会弯身靠在刑架上,之后行刑官就会鞭打其臀部。鞭打次数较多时,多名行刑官就会轮流鞭打,以确保力道不会变弱。
事实上外国人也有可能被判以鞭刑,根据《Ettoday》,3名台湾人10年前在新加坡因放高利贷和暴力讨债被捕,最后被处以鞭刑,其中2名被打15下,另外一名被打6下,而且分别被判监禁2年、1年9个月和3年10个月,当时我国驻新加坡代表史亚平还曾派人探望3名犯人。流传的鞭刑影片 (非新加坡):
参考资料: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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