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爸爸问小明「你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小明答「脸书。」其实会有这样的答案一点也不奇怪,科技普及的时代,滑脸书是茶余饭后的娱乐。看似再正常不过的嗜好却让这位男子「惹上官司」了。提姆斯‧伟那 (Timothy Weiner) 便是因为点了脸书文章的「赞」而被法官抓进监狱里。在离婚时,法官就以声明不准伟那再有骚扰前妻的举动,包括社交媒体上的接触。所以当伟那按了前妻赞时,立即因违反法官的指令而被收押。
其实,在社交媒体上的许多法规都相当模糊。根据圣彼得堡的律师查尔斯‧ 辛顿 (Charles Hinton) 说明,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案件是关于离婚后在社交媒体上攻击前任配偶,「他们在社交媒体上诋毁了他们的前任,他们说的不是事实。」代表伟那前妻洁西卡温诺 ( Jesica Wingo) 的辛顿说「大多数人无法掌握社交媒体的永久性,它并不会消失,它会一直在那里。」另外,辛顿也向法官称他的当事人还曾收到几封威胁的信,所以法官便将伟那收押60天。
以这个离婚案件为例,伟那在监狱时便说「他的言论自由遭到侵犯,尽管他什么也没说。」因为网上的任何发表、按赞的规定都太过模糊,才会让伟那莫名其妙得被抓去关。既然我们是身处在社群网站泛滥的时代,那法律便要因时制宜的制定相关网路法条。到底法律到底要如何定义「脸书上朋友的关系」呢?社交网站上的说辞到底能不能当为法律上合格的证词?种种问题都需要一个一致性的规定。
参考资料:Tampa Bay Time
TEEPR猫咪走边编:用网路要小心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