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羅伯皮克頓 (Robert Pickton):「我本來要多殺一個人的,讓殺人數湊滿50。我在針筒裡放了防凍劑,注射後5到10分鐘內就能致死。」
2. 蓋瑞里桑普森 (Gary Lee Sampson):「我換殺人方式了 (從刺死改成勒斃),因為我不想再把血弄到我身上。」
3. 卡拉霍莫卡 (Karla Homolka):「嗯,那天是父親節…我家有個死掉的女孩,還有我的家人。我不會忘記的。」她與丈夫間殺了三人,包括她妹妹。
4. 卡爾潘姿朗 (Carl Panzram):「對於我做的這些事,我一點都不感抱歉。」他殺了超過21人,雞姦一千多名男性。
5. 艾德蒙康普 (Edmund Kemper):「我還殺了一些老師,因為我媽對男性很粗暴且直言不諱。」他24歲殺了6名女學生、自己的祖父母及媽媽。
6. 亞歷山大皮卡辛 (Alexander Pichushkin):「我一直在想要殺她還是小心一點。但我最後還是決定冒險。因為我情緒已經來了。」他殺了48到60人,為的是填補他腦海中的西洋棋盤,也就是說得殺64人。
7. 艾琳沃諾斯 (Aileen Wuornos):「我殺了那7個男人,我犯下一級殺人罪和搶劫。」她當性工作者期間殺了那些男客。
8. 瑪莉貝爾 (Mary Bell):「噢,我知道他死了。我想看他進棺材。」瑪莉11歲那年勒死一名4歲男孩及一名3歲男孩。
9. 李博依茂沃 (Lee Boyd Malvo):「我意圖殺光他們全部。」他17歲那年用狙擊槍殺了10人。
10. 愛德華貝爾 (Edward Harold Bell):「1971年11月我被洗腦殺了Deby Ackerman與Maria Johnson。」他聲稱自己是因為被洗腦才殺了7名女孩。
11. 艾博費雪 (Albert Fish):「我勒死她,支解她成小小的肉塊,這樣一來我才能把肉帶回房間煮來吃。」
12. 東岸強暴犯 (East Area Rapist):「在下東區強暴犯是也…我本來不想做的,但還是做了。」
13. 理查拉米雷茲 (Richard Ramirez):「你知道我就是殺人犯…我想坐電椅。他們應該要在街上對我開槍的。」80年代他闖進那些沒鎖門的家庭,一共殺了至少13人。
14. 喬瑞夫金 (Joel Rifkin):「你會把人看成物品…儘管我說我想停下來,一定還有別人逍遙法外。」1989至1993年,他在紐約一共殺了17人。
15. H.H.荷姆斯 (H.H. Holmes):「我用很重的椅子把他打倒在地,他一開始叫救命,後來只能發出憤怒的哀號,無法呼吸。」1893年,他誘拐幾名受害者進他家殘殺,將屍體藏在牆壁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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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BuzzF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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