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苗栗有一名39歲的林姓男工程師,他從2012年開始就帶著妻子和妻舅夫妻同住,有天林男向妻舅借用筆記型電腦,沒想到卻在電腦裡發現了11張妻舅老婆的自拍裸照,沒想到林男就這樣偷偷備份私藏欣賞,過幾年後林男發現這樣還無法滿足,於是就做出更誇張的事情。
示意圖
林男在2016年2月,決定趁妻舅夫妻不在房間時,在他們房間的更衣室裡偷放針孔攝影機,並用襪子包住偽裝,就這樣錄下34歲的妻舅老婆黃女更衣畫面,也清楚拍下黃女的胸部、下體等等;直到同年10月,黃女有天發現林男趴在地板上行跡詭異,因此請老公也裝設針孔攝影機來蒐證,才發現林男所有的犯案經過,因此決定報警。
事後警方查扣了襪子、針孔攝影機和平板電腦等物證,林男直到隔天才決定坦承自首,但法官認定「不符合自首要件」。最後法官查出林男在2016年2月裝設針孔攝影機後,直至10月總共偷拍了黃女63次的裸露畫面,這讓他和妻子也被從黃家趕出去,並以60萬元和解;不過林男也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和妨害秘密罪,被判70天拘役,緩刑2年,期間也需要接受義務勞務90小時。
真的要小心被偷拍阿:
參考資料: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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