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暴犯應該要如何責罰?最近犯人的隱私議題在台灣也是吵的沸沸揚揚,有人聲稱應該要讓大家知道性侵犯、綁架犯等人面孔才能真正避免再次發生危險。但在印度寧根 (Yingkiong) 似乎就想了個好方法來處罰強暴犯。
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這兩名男子因強暴一名17歲女子而遭裸體遊行,他們雙手背在身後,身邊的婦女不停鞭打他們,就這樣一路帶到當地的警察局。據警察局副檢察長約翰內利亞亞 (John Neihlaia) 說明:「看來民眾們在將兩人交給警方之前就先處罰他們了。」
約翰副檢察長表示,當時,這名17歲女子在網路上答應與這其中一位男子出門玩,沒想到竟遭受這名男子與另外兩名男子的朋友強暴,根據女子說明,這三名男子在當晚凌晨2點時離開,女子便到警局報警處理。不久後,受害者的家屬便抓到涉嫌強暴的兩名男子並將他們帶到當地警局就案,但是他們用了特別的方法「帶」犯人至警局。
憤怒的阿魯納恰爾邦 (Arunachal Pradesh) 居民們多次利用這種方式處罰罪不可赦的強暴犯,並利用裸上身的方式來讓強暴犯了解被羞辱的痛苦。根據外媒,上月也有一名強暴8歲女童的加害者被處以一樣的刑罰,只是畫面更暴力一些。居民們也經常大批人衝進警局抗議他們所認為不公的處置,像是上個月便有1000人衝進堤祖 (Tezu) 警局抓出兩名強暴5歲女童的男子,在當地市場將他們打死。
也有一次,近900位民眾衝進寧根警察局抗議5歲女童強暴犯要被轉移區域的事。
雖說暴力不好,但有時候比起無法保護人民法律,這樣的手法說不定更有效呢!
參考資料:每日郵報
TEEPR貓咪走邊編:其實看了蠻爽快,強暴犯真的很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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