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达美航空的资深台湾空姐张小姐 (50岁) ,因为公司认为她多次行为不但严重违反规定,还影响飞航安全,2015年时将她解雇,但张小姐不服,一状告上法院和达美打官司。
这名张姓空姐曾因2次服勤时因为迟到而错过航班,遭公司警告。
2014年时也被公司查到,在执勤时没有和其他组员一起清舱检查,还跟客人抢著下飞机。
又在飞机降落时看报纸,还脱鞋踩热水瓶舒缓脚痛,行李袋也没有收好而是随意放置,因此决定解雇她。
张小姐声称,截至2015年为止,她的年资已经有29年,月薪9万多元,她认为看报纸与赤脚踩热水瓶的行为并不会妨碍工作,要是遇到紧急状况,她仍然能够维护旅客安全,不会导致飞航危险。
但达美反驳,鞋子、行李、水瓶在张女眼里看似没什么,但要是飞机发生紧急状况时,这些东西都可能造成组员或乘客的死伤,既然员工漠视纪律及旅客安全,就必须解雇。
审理案件的法官亦认为,张小姐的行为确实严重违反空中勤务守则,影响安全,认定劳动契约的终止十分合理,判张姓空姐败诉。
来源:Apple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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