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一名从大陆嫁过来的单亲妈妈表示,她一直以来省吃俭用,只为了让就读国中的女儿可以去补习班补习,但是女儿却被补习班陈姓数学老师诱拐并发生性关系。陈男平时为了掩饰自己的行为,和女儿外出时会要求不要跟他走在一起,而且要低着头走路,避免被发现,造成女儿开始否定自我价值。虽然该名老师否认犯案,但新北地院法官调查后却发现证据,判决陈男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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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单亲妈妈说,陈姓老师事后反而指控是她们母女的问题,质疑她的教养方式有误,跟他无关,也没有悔意。原先刑事庭一审判陈男无罪,到了二审才改判成有罪。陈男依旧辩称,女学生对于性关系发生的时间说词反复,地点也不符,并且认为她的日记只是个人的心情抒发或恋爱想像等文字描述,不能当作证据。
只是法官调查后发现,少女针对陈男在午休时间载她回住处性侵等情节是一致的,加上社工证实,少女也因另一起性侵案件在接受辅导,自己声称曾和5名男子发生过性关系,但是说不出名字,只有陈男的名字可以明确说出,而且在接受询问时并没有责怪的意思,因此排除诬陷的动机。
最后也发现,陈男曾经送卡片给少女,也有电影票根等物品,卡片上还会写着「要想我捏」等亲密用词,属名「老公公」和「哇系北鼻」,甚至传简讯说「每次都想强暴你、抱你睡更舒服、可以抱你亲你、可以生北鼻更好」,也计算在一起的日子有几天,因此证实有与少女发生过性关系,判赔80万元。
来源:ETtoday东森新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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