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由时报》的报导,在新竹有一名就读国3的女生,和一名林姓大学生同居,并表示第一天认识林男的时候,就在对方租屋处发生了性行为,男生还「每天都要」;但女学生在知道妈妈罹癌后就回家住,却在妈妈的陪同下去报警,指控林男在同居期间虐待她,但检方在查证后,却判不起诉。
示意图
女学生说林男对她很坏,发生性行为时会内射,还会逼她吞精,所以她都是忍着和他爱爱,甚至林男也会不给饭吃,但她之后还是从安置机构中逃跑,回到林男身边,因为她就是喜欢这种「坏坏的男生」。不过在检方查看了2人的对话纪录后,发现2人的同居生活非常甜蜜,女学生事后也哭说后悔报警,不像是被性侵后的被害人反应,所以全案不起诉。
示意图
来源:自由时报
TEEPR小编:这演哪一出小编看不懂!求解!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